管材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一、标志
每根管至少应有一处完整的标志,每两处标志的间隔不应超过2m。
标志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本部分标准编号和相关卫生标准编号等(适用时);
b)生产厂名或商标;
c)产品名称:工业用PVC-U管材;
d)规格及尺寸:管系列S 公称外径X公称壁厚,例:S6.3 50x4.7;
e)冰晶(*)符号:0℃以下使用时;
f)生产日期。
二、包装
管材应妥善包装,并标明用途,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协商确定。
三、运输
管材在运输与装卸时,不得抛摔、曝晒、玷污、重压和损伤。
四、贮存
管材应合理堆放,不得露天曝晒。堆放时应远离热源,堆放高度不超过2m。